判罚好像是暂时拟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,这罪除了劫持交通工具之类的恐怖行为或者导致两位数的伤亡,交通方面一般最高无期
我记得死刑的例子书上是:2010年,安徽阜阳人董某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撞倒一人后,不顾同车人劝阻,继续驾车飞奔,又连续撞倒10人,导致2人死亡7人受伤。2012年,上海比亚迪司机黄某在追尾沈某驾驶的出租车逃逸时连撞两辆轿车,导致其中一辆QQ轿车起火燃毁,的哥沈某和QQ轿车内2人当场死亡。事发后,黄某血液中酒精浓度经鉴定为212mg/100ml。
最终,以上两个案件中的嫌疑人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。
实际应该还是无期